提升城市顏值 厚植民生福祉
城市公廁服務將更加人性化,便民攤點迎來合規經營空間,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問題將受到有效約束……自今年11月1日起,新修訂的《連云港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這部緊密結合本地實際、廣泛吸納民意的新規,以法治方式破解城市管理難題,在提升城市顏值的同時,更注重厚植民生福祉,擦亮幸福底色,勾勒出整潔、優美、文明、宜居的港城新圖景。
《條例》修訂工作始終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立法理念。修訂啟動以來,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環城委不僅深入基層一線開展實地調研,還通過市人大微信公眾號、基層立法聯系點等多種渠道“開門立法”,主動傾聽人大代表、基層群眾、相關行業協會等各方聲音。鄉鎮干部反映的管理難點、人大代表記錄的民生訴求、社區居民反映的生活不便以及攤點經營者對未來的擔憂等寶貴意見被逐一會集。最終,多條具有建設性的社會反饋在《條例》具體條款中得到體現,真正體現“民有所呼,法有所應”。
《條例》中,便民利民的細節處處可見。在提升公共衛生服務方面,《條例》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公共廁所應當免費開放,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廁所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實行二十四小時開放,極大便利夜間出行市民。同時,鼓勵有條件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沿街商戶、賓館酒店、銀行等向社會免費開放廁所,設置清晰的指示標識,破解市民和游客的“如廁難”問題。
面對充滿活力的街邊經濟,《條例》展現出“疏導與規范并重”的管理智慧。第二十四條規定,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按照不影響市容環衛、安全、道路通行和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則,設置餐飲、集市、季節性農副產品銷售、海產品銷售以及修車、縫補、配鎖等攤點疏導點,劃定經營區域,明確經營時間、經營范圍,根據需要和有關規定配套設置供水、供電和污水、垃圾收集等必要設施,確定管理責任人。此舉既為流動經營者,特別是困難群體提供了合法的生計空間,也滿足了市民對便利生活和城市煙火氣的需求,實現了市容管理與民生需求的平衡。
對于社會關注的共享單車管理難題,《條例》第三十二條給出了明確的解決方案:互聯網租賃車輛運營企業應當履行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允許的投放范圍、數量和相關管理要求有序投放車輛,加強車輛日常養護,及時回收故障、破損及廢棄車輛。承租人應當文明使用互聯網租賃車輛,使用后有序停放。對于違規停放或堆積的車輛及殘件,運營企業應當及時清除,否則相關部門將依法采取代履行等強制措施,保障道路暢通與環境整潔。
此外,《條例》在第二章“責任區制度”中,第十一條、第十三條清晰界定了各類場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人及其職責,要求責任人應當保持責任區地面干凈、立面整潔、設施完好,從制度層面杜絕管理推諉扯皮。
在強化管理的同時,《條例》更傳遞出人性化溫度。針對部分輕微違規行為,法律責任相關條款秉持“教育引導優先”原則。如第四十七條規定,對擅自店外經營等行為,首先由市容環衛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才予以罰款。這種“首違不罰”或“先改后罰”的理念,既給予當事人自我糾正的機會,更引導公民自覺守法,為城市治理注入更多溫情。
掃一掃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