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全市城鄉低保提標方案》已于2025年8月3日經市十五屆政府第 7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根據《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2025年第12號)中“從 2025年7月1日起,我市城鄉低保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738元”的規定,為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依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相關要求,經研究,決定調整我市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中“失業保險金最低不低于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的規定,全市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由1038元/月調整為1107元/月。
二、新標準自2025年7月1日起執行,各縣(區)請按要求調整本地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
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連云港市財政局
2025年8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聯系單位: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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