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政協十四屆四次會議 第44348號提案的答復
陳素芬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倡導電動自行車“滿電回家”行動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電動自行車“滿電回家”行動能夠讓上班族在工作場所或公共區域為電動自行車充滿電后再回家,減少住宅小區內的充電需求,避免飛線充電和入戶充電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這一行動對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市民生活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我局高度重視并全力支持這一倡議,切實將其作為重要的民生工作來抓。
一、具體工作舉措
(一)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凝聚工作合力
我局積極發揮區域化黨建優勢,加強與轄區內80余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溝通協調,率先在辦公區、宿舍區建設集中充電樁,充分挖潛內部停車場等資源,并鼓勵對外開放共享,打造“辦公區先行+資源共享”模式。目前,全市公共機構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覆蓋率95%以上,其中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內部建設充電樁設施超過1000個,實現5個辦公區全覆蓋,日均服務充電需求超1400人次。此外,市國資委指導交控集團2023—2024年建成投用電動自行車充電站20個,電動自行車充電樁849個,有效滿足了干部職工電動自行車充換電需求,合理分流了住宅小區充電壓力。
(二)政策協調強保障,推進充電設施規范化建設
我局聯合工信、住建、國資、供電等部門多措并舉推進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規范化建設:一是規范運營機制。聯合交控集團、供電公司等部門實施“統建統營”,完成市本級樓宇園區等公共場所科學布局充電設施網絡,有效滿足群眾充電需求。二是加強價格監管。連云港供電分公司嚴格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4〕537號)價費政策要求,建立“三公示”制度(電價標準、服務費構成、投訴渠道),商業場所充電均價穩定在0.8-1.2元/度(居民小區0.5元/度)。目前除居民住宅小區外,其他場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均執行所在場所目錄電價。三是強化電力保障。協調供電公司完成7個集中點電路擴容,充電設備平均電壓合格率提升至99.6%。
(三)強化安全監管,構建安全防控雙體系建設
一是強化硬件防護。一方面,市工信部門主動摸排我市電動車全鏈條生產企業,加大老舊蓄電池報廢回收力度,督促相關企業強化對國家標準的執行,確保電動自行車本身的安全運行。另一方面,我局加強與消防、供電等部門協作,定期對集中辦公區、樓宇園區等場所的充電設施進行檢查,并提出消防改造標準和要求。目前市行政中心等5個集中辦公區充電車棚防火隔板安裝率100%、滅火器配置548具、警示標識100%覆蓋。升級智能監控,加裝自動斷電保護等措施,對充電設備重點區域加強人員監管力度,并組織安全檢查行動,確保充電設施安全平穩運行。
二是強化智能監管。我局積極推進“樁網合一”工作,將充電樁數據記錄在信息管理平臺,實現了對充電設施的實時監控。通過大數據平臺,及時發現并預警斷電、短路、異常高溫等安全隱患,目前已成功預警并處置了百余起潛在安全隱患,有效保障了充電設施的安全穩定運行。
(四)探索充電責任保險,提供安全保障
目前,我局已探索公眾責任保險在電動自行車充電領域的應用,積極與保險公司協商,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單位名義積極購買公眾責任保險,通過保險機制有效減輕自燃、爆炸等意外事故發生后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以市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公區為樣板,為充電用戶提供安心充電保險服務,用戶可以自主選擇是否購買保險(當前參保的價格是0.09元/次),同時持續加強日常巡查和隱患排查力度,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充電環境。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1. 持續擴大充電設施覆蓋范圍,聯合住建、工信、國資、供電等部門,鼓勵更多機關、企事業單位共同參與“滿電回家”行動,進一步優化充電設施布局,提高使用效率。
2. 加強對充電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完善相關制度和規范,確保充電設施長期穩定運行。探索將充電樁數據納入“一網統管”平臺,實現對充電設施的實時監控。
3. 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鼓勵單位職工在各自單位優先充電,持續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安全充電意識的宣貫,引導全市更多公共機構積極參與“滿電回家”行動。
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加強與協辦單位溝通協作,充分發揮各單位的優勢,共同推動電動自行車“滿電回家”行動的深入開展,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充電環境。感謝您對我市電動自行車充電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再次感謝您對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連云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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