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者到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城管局窗口辦理即可。所需材料:(一)載體占用協議(自用除外);(二)產權證明;(三)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申請單位法人身份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四)氣象局行政許可決定書;(五)臨時占用道路及公共場地申請審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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