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代理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功能板塊)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招標代理機構事中事后監管,促進我市工程建設招標代理行業健康發展,建立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落實《住建部辦公廳關于取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質認定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建辦市〔2017〕77號)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江蘇省招標投標條例》和《江蘇省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動態考評管理辦法》(蘇建招辦〔2018〕9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辦法,現就進一步規范我市工程建設招標代理行業管理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程招標代理綜合評價管理機制
(一)綜合評價的主體
根據相關政策,我市每年對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從業機構的基本條件、經營行為和其他綜合表現等進行一次考核評價。通過考核評價與監督管理相結合的方式,積極引導招標代理行業誠信守法經營、規范有序競爭,取得了一定成效。
連云港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標辦)受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托,負責指導和監督連云港市招標投標協會開展我市工程建設招標代理綜合評價工作。市招標投標協會可以以上年度綜合評價方案為藍本對評價方案進行調整完善,于每年考核評價工作開啟之前報市招標辦審查后公示。
(二)綜合評價的實施程序
招標代理綜合評價全程實行電子化“不見面”操作,盡量減少對經營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干擾。各招標代理企業根據評價方案和相關工作要求,通過綜合評價電子系統自愿提出報名申請,提交評價資料。市招標投標協會按照評價方案組織人員通過該電子系統對評價對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評分,反饋評分結果。
(三)綜合評價的總體規則和評價結果運用
根據各評價對象最終評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分別給予“AAA”“AA”“A”和“不定等級”的綜合評價。具體規則和操作方法在公開發布的評價方案中予以明確。評價結果經市招標辦審核報請市住建局同意后,通過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和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向社會公布,供招標人自主選擇招標代理時參考,同時為行政部門開展差異化監管提供依據。
二、充分發揮招投標行業協會的作用
連云港市招標投標協會應當憑借優勢資源,在政策宣貫、行業自律、信用管理、考核評價、培訓學習、專家評議和組織行業其他活動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一)招標投標協會作為政府監管的補充、企業溝通的橋梁,其自律功能需進一步強化,應建立健全行業公約制度,完善自律規則,強化信用管理。
(二)對招標代理綜合評價管理政策進行宣傳和貫徹,引導代理企業積極參加綜合評價,促進評價結果廣泛運用。
(三)整合行業專家資源,根據招標人的需求為重大、復雜、爭議項目提供招標文件評審和爭議評議服務。
(四)定期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業務培訓,積極開展經驗交流活動,全面提升行業整體業務水平。
(五)組織其他有利于自強自律和互幫互助的全市性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行業活動。
三、規范代理費用收取
按照合理合規的數額和時限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用是招標代理企業的合法權益,也是招標代理企業生存發展的基礎。為了優化代理行業營商環境,促進行業健康規范發展,市招標投標協會應當依據上級文件精神并結合本地實際,印發我市招標代理服務收費計價規則,明確異常低價和惡意競爭的認定標準。各級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部門應就招標代理企業遵循服務費用指導性標準和招標人支付代理費用的履約情況加強監督和指導,研究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和操作措施,及時處理和糾正低于成本價承接業務等不當競爭行為。
本通知由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市招標辦負責具體實施并指導落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連建發〔2019〕297號文件同時廢止。
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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